为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,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开展,促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11月28日,我院组织相关专家完成了对《泰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征求意见稿)》评审论证工作。
专家组就相关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交流,认为《泰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征求意见稿)》立足长远,贯彻了中共中央和山东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,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决策部署,符合《泰安市“十四五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》的精神,有力支撑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思路清晰、目标明确、结构合理、措施得当,具有较强的科学性、针对性、指导性和可操作性。
专家组一致通过了《泰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征求意见稿)》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