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印发<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鲁发改环资〔2023〕461号)、《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鲁发改环资〔2024〕657号)相关规定,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委托泰安市泰山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对《泰安港东平港区彭集作业区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码头工程》进行了节能验收,现将节能验收主要结论向社会公示。
1、验收结论
2、公示时间
2024年11月4日-2024年11月8日(5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馈,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、个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。
3、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
联系人:任经理
联系电话:15853096095
邮箱:495402133@qq.com
验收报告编制单位:泰安市泰山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
联系人:彭工
联系电话:15264892168